本报北京4月27日电
4月26日,“叫停民间集资合作建房”的消息同时出现在大连市4家主要报纸的重要位置。
据这4篇内容几乎相同的新闻报道称,4月25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正式下文,叫停这种由社会自然人发起的民间集资合作建房行为,同时也不允许那些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以集资形式筹集资金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建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大连市兴起合作建房在全国不是最早的,却第一个被政府叫停。“我们犯了哪条法?房管局有没有资格叫停我们?”对政府的突然叫停,大连合作建房发起人李先生表现出强烈的“不服气”。
“房先生”的住宅合作社
自从于凌罡首倡的北京合作建房开始不久,大连市也出现了合作建房的倡议。尽管倡议者不少,但最终形成规模的主要有两家。一家名为“邦大合力”,发起人为在某银行工作的李先生。另一家名为“房先生”,发起人为一个房地产中介机构。
与北京合作建房主要在互联网上吸引合作者有所不同,大连市的发起人选择在媒体做广告。1月20日,“房先生”在大连媒体上登出广告,称其拟建大连市第一家住宅合作社,并开始招募社员。
据“房先生”的负责人介绍,在刊登广告之前的1月16日,他们将一个拟建住宅合作社的申请递交给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至今,除了看到报纸上“叫停”的消息外,他们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任何答复。
随着广告的刊出和媒体的跟进报道,“房先生”的“住宅合作社”很快招募到1000多名社员。“房先生”的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公司有一些二手房交易业务,知道许多老百姓买不起商品房,而既有的一些经济适用房大都被有钱人买走了。受到北京合作建房的启发,他们查阅了《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以公司的名义发起成立大连市第一家住宅合作社。
当然,“房先生”承认有私念———首先可以树立公司形象,其次,住宅合作社有利于公司的二手房交易业务。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按照有关规定,加入合作社的人应是没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在12平方米以下。这些人大多有较小的房子住,如果搬进合作社建的新房子后,老房子很可能会卖掉。这样,从事二手房交易的“房先生”就可能得到这批业务。
本来“房先生”寄望于政府部门能批准他们组建住宅合作社的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他们划拨土地。如此,他们建成的房子可能比市场价低40%左右。“即使不给划拨土地,我们自己买地建,也能便宜超过10%。”“房先生”的负责人说。
与“邦大合力”的李先生对照,“房先生”表现出有火不敢发的样子。发过牢骚后,他说,如果政府一定要叫停,也只好照办。作为房地产类公司,“房先生”的主管部门正是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总担心我们会出事,可他们自己又搞不好。”这位负责人无奈地说。
李先生的合作建房
“邦大合力”的李先生则显得不依不饶。接到记者的电话后,他说愿意马上带着各种资料到北京来。“为什么天子脚下可以搞,到我们大连就不行了呢?”李先生所说的“天子脚下”,是指于凌罡倡议的北京合作建房。按照于凌罡对记者的说法,他这里一切顺利,土地问题很快就会解决,一两天内将开始验资。
据了解,李先生于今年3月发起合作建房。当月17日,他在大连的报纸上打出第一则广告招募合作者。之前,他们8个发起人已经为合作建房凑了近2000万元。他们还买到一小块土地。
李先生介绍说,广告刊出后有1200多人报名。考虑到既有地块的限制,他们最终选择了320人参加此次合作。至今,他们已凑足了7000多万元。李先生说,与北京合作建房类似,他们的资金采取了银行托管的方式,即每个人将钱以个人名义存入指定的银行,需要动用时,必须经过合作建房组织、银行、个人三方同意。
这位一直在商业银行工作的李先生说,这样做避免了非法集资的嫌疑,也能保证资金的安全。除此之外,他们没收取参加者一分钱。前期的广告等投入,完全是几个发起人支付的。
房管局的理由
记者得到一份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久前报给市政府的有关“情况及处理建议”:“由于新闻媒体的炒作,我市社会自然人组建住房合作社问题成为社会焦点……不少市民来电话咨询住房合作社是怎么回事,可不可以参加。‘房先生’已召开说明会,向市民进行组建住房合作社宣传说明,市民交存建房款数千万元。现在‘房先生’正在向市民政局申请民间社团登记,向我局申请办理住房合作社资质。我局的答复意见是:该住房合作社未经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因而是不合法的,弄不好,容易形成非法集资,请市民注意。”
这份“情况及处理建议”提出“我市社会自然人不宜搞住房合作社”的结论,并给出3点理由,包括维修管理等善后工作无人管,容易引起诸多社会问题,将来还得政府负责处理;对发起人的监督管理难,弄不好,容易出现非法集资和投资风险,老百姓又要找政府。以及住宅合作社参加对象的资格审定难、社会自然人组织住房合作社不符合政策。“我们做了10多年都没做好的事情,你们能做好?”李先生说,这是房管局4月26日给他的一个“说法”。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这份“叫停”文件中称,他们曾经就此咨询了国家建设部。答复是社会自然人搞集资、合作建房,不符合政策,结果都走向房地产开发,应按从事房地产开发管理。社会自然人搞住房合作社,会产生很多问题。群众对房价过高有想法,想通过集资、合作建房降低房价的愿望可以理解,但要提醒群众预防非法集资风险。“政府不能因为担心男女双方可能会离婚,就不发给他们结婚证吧?”李先生说,政府能做的只是认定登记双方的性别、年龄、传染病史等,如果这些环节没有问题,凭什么不发给人家结婚证呢?
他说,4月26日,他曾经把同样的比喻说给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一位处长。但这位处长没有给他正面回答。“如果不出意外,我们的邦大合力公司过两天就注册下来了。”李先生说,他还要按照原来的路线走下去,如果政府强行叫停,他会通过行政诉讼的手段来说“不”。
今天,记者曾就此事致电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金局长及一位主管宣传的书记,前者听明来意后称自己正在外面开会,让记者找办公室。而此前,办公室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那位主管宣传的书记称,自己不了解具体情况。记者 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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