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原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安惠君涉嫌受贿210余万元一案,26日在深圳中院公开审理。但此案只是在一个仅容纳二三十人的小庭开审,不但市民无缘旁听,而且所有外地媒体记者也一律被拒进入法庭旁听。(4月27日《南方都市报》)
围绕安惠君案公审而出现的各种出人意料的不正常现象,不能不令人疑窦丛生。
首先,既然是公开审理,为何不让媒体记者、普通市民参加旁听?安惠君涉嫌受贿一案,由于此前盛传其个人生活糜烂及有索取性贿赂的传言,因而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然而,深圳中院等有关方面对安惠君一案的庭审旁听,设置了重重限制,须持旁听证方可进入法庭旁听。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持有身份证就可自由旁听公开审理的任何案件,而记者进入法庭采访更是其正常的权利。
其次,究竟是哪些部门,是谁在强行干预深圳中院关于安惠君一案的庭审安排?据深圳中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者称,安惠君一案拟选择在可容纳近千人的最大审判庭进行审理,但因为深圳市有关部门与法院进行交涉后,最后改在仅容纳二三十人的法庭进行,并要求发旁听证,且对媒体的进入也进行控制。如此说不虚,那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哪些部门哪些人公然给法院施压,胆敢干预法院正常的审理活动?这些竭力干预安惠君案的公开审理者,他们究竟在害怕什么?
再次,为何只让深圳本地的三家媒体进入法庭旁听,而外地媒体记者一律被拒?不久前,深圳市因率先将保障新闻舆论权利的内容写入该市的相关法规之中,一时间颇受好评。然而,在安惠君案的公审上的表现,却令人大跌眼镜?莫非相关法规只是在纸上实施?
其实,安惠君受贿案只是一宗普通案件,深圳有关方面大可不必如此小心翼翼、如临大敌。除非某些人身上有屎、心中有鬼,屁股也不干净。或者,这些人至今仍受安惠君余威的影响。总之,安惠君一案的“公开审理”几乎沦为徒有虚名,令人遗憾。倘若再由此引出人们更多其它的质疑和联想,就不仅仅是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