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府早报》报道,5月1日,全国法院系统将正式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27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两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这标志着成都市已经率先实施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据悉,全省2526名人民陪审员“五一”后也将走上各地基层法院审判席。
■庭审现场 多了两名“编外法官”
27日上午,青羊区法院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公开审理一起涉嫌盗窃他人现金的案件。
上午10时许,当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黄某带上被告席时,前来参加法院庭审旁听的群众发现,书记员席、被告席、公诉人席和辩护人席位没有例外,但审判席上却发生了变化———在审判长左右两侧多出了两位没有穿法袍的“法官”,他们分别是退休公安民警杨沛先老人和退休教师金竹青老人。两人都是成都首批通过公开报名、考核培训后,经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审员。
整个庭审过程中,两位“法官”端坐于审判席上,不时记录着公诉人、辩护人和审判长的发言,表情严肃,态度认真。
上午11时,法庭审理结束,审判长蒲军宣布,法庭合议庭经过合议后,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据悉,两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将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认定。
■庭审感言 参加庭审责任大意义大
27日,这两位人民陪审员一连参加了3起庭审。对于坐在庄严的审判席上审判案件,金竹青表示,当上人民陪审员后,感觉多了一份责任和使命,他将发挥自己的数学专长,把严密的逻辑推理、因果关系分析运用到工作中,为基层司法工作发挥余热。杨沛先也表示,成为人民陪审员,他感到责任重大,这次通过人大选举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同于过去意义上的人民陪审员。此次选举产生的陪审员可以单独调卷、阅卷,在审理过程中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力。
■程序公开 人大常委会任命陪审员
青羊区法院副院长胡勇表示,青羊区法院通过公开报名、筛选、考核,到最后经过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40名人民陪审员,都是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各人技术专长等挑选出来的,“五一”节后他们将全部走马上任。
陪审员制度并非始于今天,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但多年以来,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成了“陪听员”,实际起不到作用。据有关调查,现有人民陪审员中,41.5%是由人民法院自行任命的,23.7%是经有关组织推荐的,依法选举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极少。去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明确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力,并对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条件、任期及陪审案件的范围等做了统一规定,并规定陪审员必须经过同级人大任命。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除了不能担任审判长之外,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力,因此他们又被法律界人士称为“编外法官”。《法官法》对法官的各项要求,对人民陪审员也同样适用,如果违反了,人民陪审员将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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