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五年房改
基本住房需求还没有充分满足,就开始进入市场货币化分房,在这种状况下,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就成了问题
3月26日,上海市政府在国家宏观调控的萧瑟风声中高调表示:全年确保新开工配套商品房(即:经济适用房)1000万平方米,中低价普通商品房1000万平方米,并实现可预售2000万平方米,使中低价配套商品房(即: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供应占供应总量的比重达到65%。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在表述低价普通商品房之后加上了“即:经济适用房”等字眼。从2000年之后,“经济适用房”这个说法在上海已经匿迹了整整5年。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与配套商品房一样都属于政策性商品房,惟一不同的是配套商品房主要针对的是动迁户。
这样成规模地推出政策性商品房用地,近几年来从来没有过。
“看得出,政府已经在反思住房保障制度了。合理的住房制度必须要政府保障和市场化相结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不动产与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胡昊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
有专家认为,从原来的国家计划福利分房制度,到1998年实行货币化分房,中国的住房制度从福利保障型转向市场主导型,基本上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房改拉动经济
2002年12月3日,上海申博成功的欢庆之夜。然而在上海某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李先生,看着电视里人们的激动的笑脸,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这下房价肯定要涨了,买房子的希望更远了,北京申奥的例子摆在那儿呢。”近日,预言家一样的李先生苦笑着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果然如李先生所料,那一晚上海开发商连夜改写房价。之后,直至今日,上海房价如坐飞车节节攀高。房价的一路上扬,使得很多国有企业、政府机关,尤其是教科文卫等非营利事业单位的货币化分房无法继续,停在了半路上。
1998年,酝酿了多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即23号文颁布,该决定指出,要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并于2000年开始正式实施。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一位专家分析说,“政府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初衷在于:老的福利分房制度,由于租金低廉,无法维持正常的房屋维护,而且使政府背负着沉重的财政负担;而与此同时,为了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减税和增加财政支出等措施,以增加和刺激社会总需求,而货币化分房的登台,正好可以成为拉动内需的最好办法。”
的确如此,当很多人不用再住单位住宅大院,可以自由地在市场上选择自己喜欢的房子,建筑、装潢、家电等等相关行业都因此被带动起来了,整个国民经济也增加了活力。
当然得到实惠的还有普通老百姓,以上海为例,在2000-2003年4年时间里,上海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24平方米增长到了29.35平方米。原本以住房面积小而全国闻名的上海,一跃成为除港澳台外,中国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最高的城市。
住房保障滞后
在中国房价一路狂奔,以至于跟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增长愈来愈远的时候,住房改革背后的矛盾就开始凸显了。
“房改之后,房地产市场快速上扬,结果顾此失彼,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没跟上,所以到房价很高的时候,社会矛盾就暴露出来了,处理不好,就会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上海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建发对《瞭望东方周刊》分析说。
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从1994年就开始实施了。国家建设部的数据显示,1998-2003年全国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面积4.77亿平方米,解决了60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但是这个数字与全部商品房竣工面积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以2003年为例,中国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总投资为600亿元,只占当年房地产投资的6%。在中国呈金字塔形的居民生活水平分布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可谓杯水车薪。
而且,经济适用房在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有目共睹:由于对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使政府的优惠政策不能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上。有媒体报道,北京甚至出现开豪华车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而且还有投机客炒作经济适用房。
“建造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利润薄,地方政府也得不到收入,在经营城市,追求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利益牵涉下,很多城市对经济适用房都不积极。”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那位专家说。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开始于1995年,当时每年以100万平方米至300万平方米的速度推进,历时3年多。1999年底,上海将经济适用房与内销房、外销房全部并轨形成统一的商品住宅市场。
上海房地产科学研究院的周明,曾经长期从事住房保障制度方面的研究,并且参与了上海市房改方案的起草。
他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并轨经济适用房的原因在于,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土地,而普通商品房的土地成本在当时也很低,造成的结果是,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房在价格上相差不大,经济适用房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当时房地产经济还处在市场培育阶段,为吸引开发商投资,政府就决定统一商品房市场。”
由政府或单位提供针对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的廉租房,是住房保障的另外一块重要内容。但是就以上海而言,截至2003年底,上海为1.3万户居民提供了廉租房,今年将扩大到1.8万户,而全上海总共有430万户人家。之外,能享受廉租房的标准也相当苛刻:要是民政部低保线以下人员,即人均月工资低于290元;人均住房面积在7平米以下。
“现在很多居民一家三口住在一二十平米的一室户里,家庭月收入可能在两三千。享受不了廉租屋,也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也就是所谓的‘夹心层’,这部分人在上海其实比例是很大的。理想的住房保障是政府能把他们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上海社科院顾健发说。
市政府目前正在推出的2000万平米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商品房土地供应,受益面的标准是哪些,目前还没有细则出台。专家认为,能否起到扩大保障范围,还需要看政府后续的推动工作如何做。
跨越式房改的现实困境
住房是人类的生存必需品,根据国际经验,只有经济发展到已经充分满足了人们的居住需求功能之后,住房才能作为商品,作为投资品,通过市场领域流通。
“我国的房改从1980年代开始酝酿,其实是与国际大潮流不谋而合,大方向是对的。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的基本住房需求还没有充分满足,就开始进入市场货币化分房,在这种状况下,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就成了问题。”胡昊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回顾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胡昊说:“国际同行认为我们的房改是很有戏剧性的。解放前房屋私有,解放后几年之内,房屋全部收归国有;1998年的房改,又一次将大部分国有公房私有化。力度之大,速度之快,在国际上是很少见的。正因为制度改革的力度大,速度快,所以肯定会暴露出问题来。譬如现在的中国楼市,住房保障跟不上,导致一部分人买不起房,而另一部投机客却大肆囤积居奇,任房屋空置。”
房价飙升到现在这种地步,是与认识误区分不开的。不少人认为,房地产作为商品,房价的高低要由市场供需说了算。
“不对的,中国目前的生活水平下,房地产首先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不能任由市场自发调节。”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华民说。
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是,把获得适当的住房确定为公民的基本人权,当这种权利无法依靠市场的力量得以实现时,政府有必要干预市场,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
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可能是政府下一步调控地产面临的最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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