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兴安讯(记者 唐志强 通讯员 宁平)一外地司机在兴安境内驾车撞倒一行人后,趁夜色逃逸,将挂在车后轴上的受害人狂拖约20公里后抛尸(见4月17日本报桂林新闻版)。4月28日,该司机被兴安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捕。
据悉,由于该司机当时一直辩称他并不知道撞死了人,有关方面是以交通肇事罪暂时刑拘的。
事发当天,最先发现状况的是兴安县出租车司机王某,他从兴安县城载客去溶江镇,行驶到严关路段时,王某发现行驶在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后轮处有一团模糊的东西,仔细一看是一个人,其臀部处的衣服已经烂了,露出肉来。
王某一看,赶紧超车追上大货车,放下车窗门一边鸣喇叭,一边不停地喊叫,示意司机停车。然而,货车司机好像没有听见一样,继续驾车狂奔,王某看清楚该车的车牌尾数是C0191后立即报警。
此后,兴安县交警大队交警阳著恒与另外一位同事在马口岭收费站,拦截住一辆车牌号为鄂FC0191的大货车。当阳著恒等人上前询问时,车上的两位司机都说没事。突然,细心的阳著恒看到大货车驾驶室前的中网有明显的撞痕,而且还是新痕迹。于是,阳著恒把当时并不在开车的司机聂某叫到旁边,再问究竟发生什么事了?聂某说,“出事了,撞死了一个人,丢在前面的一个路口茅草堆中了”。
随后,阳著恒等人跟随聂某来到白竹铺路口拐进去1公里处,在一个茅草堆中找到了尸体。据聂某交待,4月14日晚11时50分,他和姐夫陈某驾车从湖北十堰运汽车配件往柳州。当聂某开车经过兴安县城,又下了一个坡,走了不远以后,感觉“砰”的一声撞上了个东西。
聂某说,他当时下车查看,并没有发现被撞物,见夜深人静周围又没有人,也没有仔细寻找便驾车往桂林方向继续行驶。后来,聂某开车行驶途中,不断有其他车的司机向他们叫喊着什么,但聂某不敢停车,走到白竹铺路口时,聂某决定拐进去找个没人的地方仔细检查。聂某停车检查时,发现在货车的后轴上挂有一个人,抱出来用手一摸,发现该人已经没气了,估计其已经死亡,于是将尸体抛于路旁草丛中藏匿,然后又驾车返回国道322线继续行驶。
据悉,受害者为兴安镇冠山村人秦某,今年50多岁,至今单身一人,经常在县城周边收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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