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200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的要求,6月12日-18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为提高我市资源利用效率,改善首都生态环境,普及节能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节能意识,办好2008年奥运会,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北京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为切实做好北京市“节能宣传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内容
(一)媒体宣传
“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由一周延长为一个月,即:2005年5月23日—6月25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预热宣传(5月23日—6月11日)
宣传的主要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辟专栏,连续报道(刊登)有关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能源方面的信息、文章;在北京电视台播出大型系列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片;在电视台、报纸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的典型;制作电视宣传片(光盘),在北京移动电视、千龙网和社区市民学校播放;在广大市民中开展节能知识问答活动。
第二阶段:正式宣传(6月12日—6月18日)
宣传的主要内容:一是连续报道本市节能方面取得的成绩及采取的措施;二是通过市、区县互动等多种形式,宣传节能政策法规;三是配合节能展览,发布推荐节能产品目录;四是组织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典型示范工程对公众开放。
第三阶段:总结宣传(6月19日—6月25日)
主要内容:成果跟踪报道,总结交流经验;编辑出版发展循环经济及节约能源的政策法规汇编。
(二)举办2005年节能技术展览会
定于6月12日—15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5号厅举办节能技术展览会。通过展览展示,宣传我市节能节水的成果和经验;向社会推介国内外优秀的节能节水技术及产品;为生产企业和用户搭建沟通洽谈的平台;为政府机构、大型公建节能节水工程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撑;促进公众节能意识的提高。展览将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展览会期间将组织大型公建、重点用能企业、国内外驻京机构人员参观专场。在展览会期间,结合当前的热点问题,举办产品推介或研讨。
(三)社会参与
社会参与要搭建展览会主场,区、县分场,西单图书大厦广场三个宣传平台,以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使广大市民在社区、在单位都能感受并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
(四)对企业进行“节能之星”评选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评选并对节能先进典型企业授予“节能之星”称号。
二、组织机构
今年”节能宣传周”,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联合主办,并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主题,按照“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认真搞好“节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
1.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详见活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区县制定的宣传周活动方案,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宣传周活动。
3.教委和共青团组织要在大、中、小学广泛开展节能教育并组织好有关活动。
4.科技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通过举办各类专题研讨会、技术交流会、成果展览会等,宣传重大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所取得的节能效果。
5.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6.工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企业、机关积极开展节能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7.各新闻媒体要把节能宣传作为宣传重点之一,发挥优势,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四、工作总结
6月30日前,市各有关宣传周的组织单位及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将“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联 系 人: 张换枝 徐淼
联系电话:66415588转1127或1128
通讯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邮政编码:100031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200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2005年北京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