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王莹记者倪秀萍)昨天,市妇幼保健医院对外公布,凡在该院生孩子的产妇今后都必须与该院签订一份“胎盘所有权知情同意书”,让产妇决定胎盘如何处理。上月卫生部要求将胎盘所有权还给产妇后,这是我市首家医院对此作出反应。
胎盘在传统医学中被称为“胞衣”。业内人士介绍,长期来,产妇胎盘一般有4种“结局”:产妇自己提出来带回家,目前这已是非常个别现象;产妇有传染病的,医院将其胎盘当医疗垃圾处理;受熟人相托,医院悄悄送或卖掉当“滋补品”;最普遍的,是医院将之卖给药品企业制药。
过去如果产妇在产前不主动提出要胎盘,医院一般都视为自动放弃,将胎盘处置权完全归自己所有。这也导致纠纷不断,一些产妇认为,医院没有询问自己意见,就随便处置自己的胎盘,甚至拿去做交易,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有的甚至为此和医院打官司。而“胎盘如何处置”也因此一直是医院一个敏感的话题。
市妇幼保健医院医务处主任顾筱琪说,医院希望通过公开化来解决这个敏感问题。在生产前,就和她们在协议上明确产妇意愿。这既是执行卫生部规定,还产妇知情权,同时也给医院自己减少医疗纠纷。该院表示,如果产妇愿将胎盘带回家,医院会做好相应服务;如果她们同意交由医院处理,院方则将其当医疗垃圾统一处理。据悉,“协议处置胎盘”方法在该院局部试运行十多天,约有五分之一产妇选择将胎盘带回家。
目前除市妇幼保健医院外,省人民医院、市第一医院等多家医院都在酝酿这种“协议处置胎盘”方法。市第一医院产科主任徐友娣表示,卫生部已对胎盘所有权作出明文规定,南京医院将胎盘处置明朗化,充分尊重产妇对胎盘的处置权,已是“大势所趋”。
不过,令人担忧的是,个别有传染病的产妇不管医院多方劝说,仍坚持要回胎盘,这无疑给家人健康埋下隐患。市妇幼保健医院医生介绍,前天,该院就有一名乙肝产妇坚持将胎盘要回家去食用。
专家表示,胎盘主要成分是蛋白质、激素和各种酶,具有温肾、益精、补气、养血等功效。但胎盘不经严格消毒,极易传播一些血源性传染性疾病,像乙肝病毒在100摄氏度的沸水中也还能存活。所以,胎盘虽有药用价值,但也应在医生的指导下经正规加工,科学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