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日报讯 4月25日,我市首期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行,省宗教局局长陈树林应邀到会授课,市委副书记姚正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贯一、副市长罗德才到会或作书面讲话,要求与会学员认真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研究做好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措施和方法,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长李海江、市政协副主席李金才主持和参加开学典礼。
陈树林向全体学员系统介绍了当前宗教工作形势、任务与方针政策,要求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按照合法、公开、有序的要求,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化。
姚正先指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娄底,实现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服务。
据了解,本期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为期5天,省民委、省宗教局、市委统战部、市法制办、市社会主义学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将分别就民族工作任务与方针政策、宗教基本知识介绍、《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专题辅导报告。全市各乡(镇、办事处)近100名民族宗教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编辑:曾国莲 记者:贺朝新 通讯员:杨北林)(稿源:娄底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