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视窗4月30日电 记者宋学春、乔丕亮、通讯员周江波报道:今天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青岛市公安交警开展了“遵守‘三让’、平安出行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日活动。此活动为进一步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化城市交通文明“三让”,推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介绍,今天交警各大队均在各辖区设置宣传会场,并设置交通法规、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咨询点,负责解答群众咨询,设置交通事故案例展板,播放“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和“让安全警钟长鸣”宣传光盘,展出城市文明交通“三让”成果图片,发放《致市民一封信》、《〈道路交通安全法〉宣讲提纲》等宣传材料,进行了“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和“革除交通陋习万人签名”活动,组织协警员、小交警队员和青年志愿者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劝阻行人违法行为。交警市南大队组织了社区居民、交运集团职工、出租汽车公司职工在会场发放宣传材料,交警市北大队邀请了老年秧歌队、社区锣鼓队现场表演,同时组织“五进”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播放教育光盘、展出挂图展板进行宣传,李沧交警大队还组织了小交警锣鼓队进行了现场表演,营造出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年来,青岛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2004年,青岛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340起、死亡973人、伤6967人、直接经济损失3040余万元,较上一年相比分别下降32.98%、23.08%、13.76%和47.37%;今年第一季度,青岛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844起,死亡200人、伤1708人、直接经济损失620.5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1.76%、12.66%、4.74%和45.37%。随着“三让”活动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逐步深入,广大驾驶人和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青岛交警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单位、学校、家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十余万份,组织广大交通参与者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传光碟,发挥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