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彭兴庭(江西硕士生)
这段时间,劳模的评选工作一直是一个比较“沸腾”的话题。然而,无论是对“官模”的质疑,对“民工劳模”的欢迎,还是对姚明当选劳模的争论,人们似乎都围绕着劳模评选是否公正、公开等问题展开。笔者以为,劳模作为一种学习的榜样,它的首要功能应该是激励作用,而不是一种资源分配。因此,在评选劳模的时候,我们更应该考虑的是什么样的榜样最有激励作用。
(《新京报》3月28日)
榜样,作为一种精神价值的载体,是理想人性模式的个性张扬。劳模也是如此,劳模的激励作用,是榜样工具理性的功能样态,也是劳模价值实现的直接路径。但是,什么样的榜样激励制度最有效,特别是在今天这样一个价值多元、利益分化的社会,榜样激励的发生机制如何能够达到最大效率?
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上来说,人们选择、学习什么样的榜样,一般都是从自己的需要和现实情景出发的。榜样激励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榜样和被激励客体是否存在价值合一性,不同价值观的人,是不可能互为榜样的。可以想象,贪官只会从贪官那里学习和交流经验,是不能指望他能够从孔繁森、任长霞那里学到什么的。
有研究表明,同性榜样比异性榜样更有力量,而人们对职业、身份相同的榜样也更容易接纳。对于姚明、刘翔等体育明星当选劳模,之于运动员的激励力量自然强,但其对于城市务工人员的激励肯定比不上农民工。可以说,榜样力量与“行为相容度”是成正比例关系的,这也告诉我们,我们在劳模评选、人物宣传、榜样激励时,就必须有针对性地选择“榜样”的目标群体,有重点的进行突破。否则漫天撒网、一刀切的榜样评选模式,其成本不仅会很高,而且效果往往不好,甚至会使被激励的客体产生拒斥和逆反心态。
一提到劳模,人们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掏粪工人时传祥,所谓“一人脏换来万人净”,那种不怕脏不怕苦的精神,鼓舞了整整几代人。此后的售货员张秉贵,以及修理工人徐虎,那一代人的劳模形象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现在出现一个打球的姚明,而且是在美国打球,人们免不了有所怀疑。
价值多元,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因此,我们的劳模也应该是多样化的,劳模的标准也是多维的。否则,就会使我们在劳模被符号化的同时,也失去了真正的、有血有肉的榜样激励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