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就电价结构调整答记者问称———
■本市为什么要进行峰谷电价结构调整?
答:主要有三点考虑。
一、近年北京地区用电负荷增长迅猛,夏季负荷问题突出。电力供应和电网安全形势十分紧张。2004年北京地区夏季整点最大负荷939.7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增长14.28%。预计2005年地区最大负荷1070万千瓦,同比增长13.4%,最大供电缺口100万千瓦。
二、本市自1984年开始实施峰谷电价政策。电网负荷曲线发生了较大变化,50%的负荷高峰出现在平段,现行峰谷时段与最大负荷的发生时段错位现象严重。如果不进行调整,错误的峰谷时段信号易进一步加剧电力供需矛盾,使峰谷电价政策难以真正发挥削峰作用。
三、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建立经济运行调节的长效机制。本次按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原则,实施峰谷电价结构调整,目的是从应急管理向建立长效机制过渡,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变行政管理为价格引导,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宜居城市服务。
■拉闸限电对企业的经济影响有多大?
答:据测算,全市大工业企业停电1小时的直接经济损失为8亿元左右;商业企业停电1小时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340万元。
■本次峰谷电价结构调整主要涉及哪些措施?
答:主要考虑采取4项措施。
一、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时段。按照电价时段与实际负荷相一致的原则,将本市峰谷电价时段调整为:峰段8小时(10:00—15:00;18:00—21:00),平段8小时(7:00—10:00;15:00—18:00;21:00—23:00),谷段8小时(23:00—7:00)。
二、峰谷电价比价由现在的2.9倍拉大到4倍。实行单一制电价的,低谷在平段基础上下浮66%,峰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70%;实行两部制电价的,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1%,峰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53%。其中,中小化肥、农业生产用电的峰段、谷段价差维持不变。
三、夏季实行尖峰电价。每年夏季7至9月每天用电高峰11:00—13:00、20:00—21:00三个小时,对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和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实施尖峰电价,即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
四、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除居民、地铁、无轨电车、农业排灌外的所有用户,均执行峰谷电价。
■本次电价结构调整在具体实施中有什么安排?
答:考虑用户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时间及现行电表更换的实际进度,本次峰谷电价结构调整按照“整体出台,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年度实施到位。具体安排为:2005年,大工业用户和普通工业用户完成电表更换并执行新的峰谷电价政策。2006年,商业用户和非工业用户,完成电表更换并执行新的峰谷电价政策。2007年,扩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的各类用户和其他各类用户,完成电表更换并执行新的峰谷电价政策。为避免今后重复更换电表,对于新增用电户,不分用户类型,均执行新的峰谷电价政策。为减轻用户换表费用负担,因调整峰谷电价时段所发生的电表及换装费用,均由电力公司承担。
■用户可采取哪些措施来响应峰谷电价结构调整政策?
答:用户可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实现错峰、避峰用电,减少电费支出。
■本次电价调整除对峰谷电价结构进行了调整外,还提高了电价水平,对此有什么考虑?
答:去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中资源约束矛盾加剧,煤炭、电力供应紧张,价格矛盾突出。为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这次电价水平的调整,就是国家发改委根据这个《意见》,为解决2004年6月以来煤价上涨对电价的影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电价统一调整。
■居民生活电价是否提高?
答: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测算,北京市各类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3.95分。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电价”,共找到 981035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