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价格与实际收款不符 12358表示将给予处罚 本报曾经接到多起类似投诉
晨报讯(记者 刘炜佳)一桶标价9.8元的橙汁结账时却收了12.8元。
家乐福北站店对此的解释是,多收钱是因为忘了换价签。
而根据读者反映,家乐福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消费者:一桶橙汁多收3元钱
家住和平区的孔先生昨天在家乐福超市北站店购物结账后检查了一下小票,结果发现,小票上一桶橙汁的价格和价签上差了3元。
“我和超市反映橙汁的收款价格和价签不同,超市的工作人员核对后肯定地说,这种橙汁就是12.8元,不是9.8元。直到我在柜台上撕下橙汁9.8元的价签,超市这才表示价格是9.8元,可以退给我多收的3元钱。”提起这件事,孔先生仍是一脸气愤。
家乐福:降价结束价签忘换了
“每天开张前,工作人员都会拿着差价表核对商品价格的变化,由于今天上午打印机坏了,也就没有核对上。但是从今早8点半超市开张到下午1点半,只卖出了1桶这种橙汁,买主就是孔先生。”家乐福超市北站店客服部经理高晶如此解释。
酒水部助理陈新这样告诉记者:超市前一阵对这种橙汁降了价,虽然开始降价的时间记不得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从5月5日零时开始停止降价,计算机自动恢复原价12.8元,工作人员在核对价格时漏掉了这种橙汁,才导致价签与收款价格不一样。
“超市确实有错误”,高晶给孔先生道了歉,并在当天下午派工作人员将3元钱送到孔先生家,“出现这种情况,超市要给消费者退回差价、给消费者道歉,如果消费者有要求,也可以退货。”
物价局:这就是价格欺诈
就此事,记者与沈阳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12358取得联系,陈姓工作人员当即对超市进行了核实。
“根据2002年1月1日施行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签价格与实际收款价格不符,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虽然消费者的损失是因为家乐福北站店内部管理失误造成的,但家乐福北站店已经构成了在价格上欺诈消费者,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家乐福超市进行相应处罚。”
无独有偶:家乐福这类问题咋解释
像孔先生这样的情况家乐福不是第一次出现。
今年2月和4月,本报就接过消费者类似的投诉,当时是在家乐福的其他店。
高先生2月19日说,物品标的是1.6元,交款时变成1.9元,问工作人员怎么回事,对方说可能是标错了,可以给退款。
田先生4月5日说,有一个朋友昨晚去买本,价格是11.9元,可实际才3元一本。朋友找到超市,把本退了。今天,朋友由于好奇去超市看,结果发现价格还是11.9元!
家乐福沈阳地区公关部周经理表示,这些情况不能说明家乐福在管理上有漏洞,只能说明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上有疏忽。出现这种情况别的超市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