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敏) “五一”黄金周前,社会各界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关于黄金周制度是否应调整的说法不绝于耳。4月份,国家旅游局宣布,“五一”仍实行黄金周制度。历经7年,黄金周给了人们假期,但也带来集中消费问题。黄金周制度如何完善和改革,无疑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研究的课题。业内预计,最大可能是在此前社会各界提出的三种替代方案中选取部分可取之处,对黄金周制度进行完善和改革:
方案一:落实“带薪年假制”
这一方案最为学者推崇,认为这是最有可能被实施的方案。事实上,带薪休假在我国《劳动法》已有规定,“带薪年假制”在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一些外企早已实行,一般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或级别等来安排5~15天的自由休假时间。但由于国家一直没有进一步出台详细法规加以落实,所以绝大部分人并没能享受到这种制度。有学者认为,如果以国家行政法规的方式统一制定“带薪年假制”,放弃“五一”、“十一”黄金周,允许劳动者自己安排其余假期,仍做到保证有“相对较双休日更长的休息假期”,就能保持旅游消费的增长,又能错开供需矛盾高峰。
这一方案的劣势在于,中国经济发展欠平衡,取消黄金周后可能会打击旅游热点地区的经济提升,也会减少一些就业机会;此外,一些私营、民营企业职工的休假权利可能会受到侵害,实现不了应由企业自主安排的带薪休假,从而减少整个社会的旅游消费。
方案二:中秋元宵重阳多放短假
其劣势在于国家旅游部门担心旅游消费的潜在需求无法激发出来。但这一方案一提出就得到一些学者和市民的响应,其理由其实与黄金周没有太多联系,而是因为在中秋、元宵、重阳等传统节日增加假期,对于发扬民族传统文化都有极大意义,特别在越来越多的洋节如“情人节”、“母亲节”在国内盛行后,传统节日如何来增加新的内涵是值得注意的。
方案三:每月实行小黄金周
这个是由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方案:每周只放一天假,集中到月末放4天假,这样每月都有一个小黄金周。对今年年初提出的这个提议,反对的声音大过赞同。“重回6天工作制,是历史的倒退,与国际惯例也不接轨”,一位官员这样表示。学者们则担心,如果突然把实行了近10年的5天工作制改回6天,对公众的心理会产生消极影响。
除此以外,还有学者建议把黄金周时间错开,比如5月1日到3日是全国法定假日,把全国分成A、B、C等休假区。比如A区以北京为中心,带动周边几个省,放假日期从4月26日至5月3日;B区以上海为中心,带动附近省份,放假日期从4月28日至5月5日;C区以广东省为中心,带动周边几个省,放假日期从5月1日至5月7日。这样就可以错开休假日期,一定程度上减少著名景点人满为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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