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安然)今天上午,记者从2005中国(北京)国际反恐论坛上获悉,《北京市大型活动管理条例》即将进入人大审议过程。如果该条例能够得到顺利通过,今后在北京举办的大型活动中,活动主办方、场地出租方等各个有关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将在法律上得到明文规定。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泓源告诉记者,为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安全,北京已经开始逐步在大型活动中推行奥运标准的安检措施,如使用警犬、X光机检查观众携带的物品,增设“S”形通道等等。于鸿源说,现在北京市民对于参加大型活动或观看比赛前进行的严格安检还不太适应。希望在今后几年,通过更加严格的安全检查措施,使市民逐渐适应,并形成新的安全观念。
在《大型活动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参与大型活动的人数将会根据场地条件做出限制。场馆的出租方在出租场地进行大型活动时,必须要对参与人数严格核定,同时将场地内的各项设施的注意事项与活动主办方进行沟通,避免出现因场地条件造成的安全隐患。
此次由北京市公安局和中国科协共同主办的论坛主题是反恐怖斗争与2008北京奥运。公安部反恐局局长李伟表示,北京有关方面将强化群众应急逃生方面的训练,提高群众防范恐怖活动的能力。
网络编辑:康琪雪
交通操教外来儿童出行平安
丈夫没“个性” 妻子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