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建立农民工工资预付保证金制首批保证金已存入账户
本报嘉峪关讯(记者吕宝林)嘉峪关市农民工工资预付保证金专用账户日前正式开通,首批25万元保证金已存入该账户。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嘉峪关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凡在嘉峪关市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在开工前需按实际承建工程总造价8%的比例提取农民工工资预付保证金,存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定账户,专项用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规定,所有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均由该建设项目的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对查出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责令限期补发,逾期拒不补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用该建筑总承包企业预交的工资预付保证金直接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与此同时,嘉峪关市实行计划、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银行等部门联动执法,将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企业评审和取得相应资质的重要标准之一,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将取消其相关资质,不准其进入嘉市的任何建设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