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费发票开成“会务费”
旅游收入五亿五 多少公款在其中
本报讯五一黄金周刚过,昨天,裕华工商分局裕华路工商所在对辖区内旅行社检查时发现,这些旅行社开给游客的多张发票,都把“旅游费”写成了“会务费”。一家旅行社老板说,开这类发票的人,大部分是机关、事业等单位“能报销的人”。
当天,工商执法人员在一家旅行社检查翻阅发票时发现,很多张发票底联写有“会务费”字样。老板说,这是能报销的游客要求开具的。这些开成“会务费”的发票,数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
市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说,旅行社利用发票为特殊游客提供“方便”的做法,工商部门应该打击,但管理难度较大。市地方税务局发票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这种行为,不符合开具发票的规定,税务部门有权查处。但检查中取证不容易,处罚起来也较难。“这些特殊游客的做法,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纪检部门一位负责人说,严禁打着开会的名义用公款旅游,是纪检部门多次强调的纪律。
一位社会问题专家说,“特殊游客”把“旅游费”开成“会务费”入账报销,是变相的公款旅游。五一黄金周期间,仅省会石家庄市的旅游业收入就达到了5.5亿元。这5.5亿元里,公款旅游不会是一个小数字。
被查处的旅行社负责人都表示,他们对特殊游客利用发票花公款满足私欲的现象也很痛恨。但仅从旅行社入手,不可能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纪检部门同样认为,遏制开发票报销这种变相的公款旅游,单位加强自律才是最主要的。特别是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要严格要求自己及下属。另外,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这些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制定审查或定期抽查的制度,这样,盖有旅行社公章却写成“会务费”的发票,单位也不敢轻易入账。只有自律和监督都到位,公款才不会被某些腐败分子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