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金陵晚报报道】新闻索引:丧失头盖骨的3年生活是艰难的。但败诉的官司更让他们束手无策。但她对此没有怨言,也没有期盼,只有感谢。她流着泪说,太感谢妈妈,是妈妈和家人让她活了下来。这次流泪和上次流泪几乎相隔了3年。
昏迷47个日夜
在2002年7月12日,张颖和丈夫各骑一辆自行车去看望父母。在经过秦虹南路时,突然一辆助力车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结果正常行驶的张颖被助力车撞倒在地。
头部重重撞在马路上的张颖昏迷了。医院竭力抢救也无能为力。医生认为张颖没有希望了。
47个日日夜夜过去了,张颖仍然昏迷。
张颖的右侧头盖骨碎裂了,生命垂危。让医生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带着眼泪,32岁的张颖顽强地醒过来了。
交警认定的车祸
交警三大队及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陈良驾驶助力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事发地点,与由北向东左转弯由张泽陵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后,陈良的助力车倒地,将由南向北骑自行车至此处的张颖撞倒致伤,发生交通事故;陈良和张泽陵负事故同等责任。
张泽陵不服,后经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重新认定,陈良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而张泽陵骑电动自行车在左转弯过程中未注意观察和避让后方驶来的车辆,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泽陵仍然不服,拒绝进行赔偿。
张颖丈夫的证词
陈良愿意尽全力赔偿。根据交警的认定书,双方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根据事故认定书中陈良的责任,陈良付了将近20万元钱。
医药费数目飞速地往上蹿。他们很快负债数万元,张颖家人无法承受。
无奈之下,张颖聘请了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丁明胜律师,将张泽陵告上了秦淮法院。
张泽陵认为,当时他完全是正常拐弯,事故的原因是陈良驾驶助力车反道超速行驶。
张颖丈夫的一句证词也对张泽陵非常有利。张颖丈夫说,当时电动自行车车速不快地向东左转……
终审否定事故认定书
一审判决、重审和终审共3次判决均否定了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终审判决认为:张泽陵驾驶电动自行车欲左转时,其不仅需要打左转方向灯,同时还应注意向后了望。但当张泽陵驾车已超越道路中心线之后,其应负有的注意义务是观察前方的路况,而不是注意后方的路况,此时,张泽陵在越过中心线后是不可能预测到有同方向车辆从其左后侧超越的。其次,从张颖丈夫的证词,也能印证张泽陵的陈述,即当时张泽陵左转弯时,车速并不快,也没有突然左转弯。
因此,张泽陵在事故中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张颖的诉讼请求。
检察院受理申诉
近日,张颖向下关检察院递交了申诉状。据悉,下关检察院已经受理了张颖的申诉。
现在张颖的右侧头盖骨仍然缺损着。她经不起任何稍微有力度的碰撞,母亲寸步不离地守在女儿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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