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被告人恳请从轻处罚,法庭当日未作出判决
昨日上午8时30分,震惊全国的劳教人员被打致死案,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发回重审后的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
2003年12月,因多种“酷刑”并用折磨死葫芦岛一名劳教人员,8名涉案人员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久,被告人由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将此案发回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在昨日的庭审中,公诉人首先宣读了指控8名被告人有罪的起诉书,在法庭辩论阶段,8名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都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辩护。被告人张树利当庭承认自己确实打了受害人,但只承认自己打了3次,一次用塑料棒抽打,另外两次都是用木板条拍打的,自己身为组长,只是想教训教训受害人,根本没想更不敢打死受害人,但没想到受害人还是被打致死。其他被告人也都承认不同程度打了受害人,只是在打的次数和程度上有所不同。
在当天的庭审中,张树利等8名被告人的供诉大都与公安机关侦查时的供诉不同,都称没打那么多次,也没打那么狠,更没用那么多的酷刑折磨受害人。与此同时,张树利等8名被告人还大都声称对不好好干活的受害人打骂是有人授意的,况且现在被告人都对自己当初的行为后悔不已,因此恳请法庭能够对他们从轻处罚。
由于案件涉案人员较多,案情重大而且复杂,因此法庭当日没有作出判决。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件回放
本案的主犯、今年43岁的被告人张树利和齐洪国、韩冰、张辉、于伟刚、刘晓旭、杨树安、周海明与被害人梁斌(化名)都是葫芦岛市某劳动教养院被劳动教养人员。2003年3月中旬至4月16日间,张树利在该劳动教养院临时担任一大队大组长期间,经常以梁斌干活慢完不成劳动任务等为由,伙同其他被告人在教养院梁斌宿舍内、食堂、外役劳动现场、水房等处,强行让梁脱光衣服趴在地上,持塑料棒、锹把、镐把、锤把、木板、木棒、荆条及拳脚多次击打梁斌的头、面、胸、背、腰、臀、腿部等处。令人发指的是,有时在毒打完被害人后,几名劳教人员还惨无人道地对受害人背部、腰部等伤口处抹辣椒面、盐水,种种暴力酷刑令人瞠目结舌,直到活活将被害人折磨至死。
本报特别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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