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原人大代表涉嫌杀人案开庭审理
晨报讯(实习记者 金星 特约记者 韩流)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10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原人大代表侯建军涉嫌杀人案。公诉人指出,侯建军故意驾车撞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原告人同时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15万余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400余人旁听了庭审。全部庭审过程进行了近4个小时,休庭后经合议庭合议,此案将择期进行判决。
被害人家属数次流泪
当公诉人手擎着被害人裘吉的遗像,向法庭出示证据时,坐在原告席上裘吉的老伴蔡宝琴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悲伤的情绪,开始啜泣。在律师的提醒下,蔡宝琴很快擦干了眼泪。但是,整个庭审过程中,她还是数次流泪。
控辩双方激烈交锋
公诉人指出,侯建军系故意驾车撞人,属恶意报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投案后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侯建军的辩护律师之一曹树昌称,证明被告并非故意撞人证据充分。准确地说,侯驾车不是追撵而是围堵被害人。在这一过程中,侯曾堵住裘吉并下车抓他,没有抓到就驾车继续围堵。在拐弯驶入广场到撞人地点,距离不过20米远,前后时间仅2秒钟,在有障碍物、光线昏暗的前提下,很难推出一个醉酒之人有杀人的故意。
检察官举出了六七个目击证人。曹树昌称,对于侯驾车驶入广场前的整个围堵过程,目击证人都能证明。
侯建军已当庭悔过
曹树昌律师说,侯建军已当庭悔过,向受害者家属鞠躬道歉,说自己真诚忏悔并将尽力补偿损失。对于受害人家属因为侯建军曾是人大代表会不会因此逃避法律制裁的担心,曹树昌表示,他反倒担心侯建军因其人大代表身份而量刑过重。
■事件回放:
据检察机关公诉,被告人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3时许,酒后驾驶辽D-19995号吉普车行至抚顺市长途客运有限公司附近,因汽车的左侧后视镜与行人裘吉(男,54岁)剐碰,侯建军下车与裘吉发生口角、撕扯。裘吉先跑向人行道,侯建军驾车追撵将被害人裘吉撞倒,后逃离现场。裘吉被撞倒后当场死亡。被告人侯建军于当日8时许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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