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反贪,每年平均查办腐败案1200到1300件,昨天,浙江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召开纪念成立15周年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一数字。
成立于1990年5月的省检察院反贪局,是当时按中央和高检院要求成立的省内第一个反贪局。按规定,他们负责立案侦查省管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范围包括厅局级领导干部,以及各县(市、区)长、党委书记。同时负责指导省内各级检察院反贪工作。
昨天,省检反贪局局长黄生林通报说,15年来,省检察系统各反贪局共查处了27000多件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平均每年1200到1300件。
15年来,由他们直接立案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则有111件138人,其中县处以上省管领导干部34人(包括厅级干部28人),副省级干部2人。富阳市原市委书记周宝法、原萧山市市长莫妙荣,宁波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范文浩、宁波市原常务副市长谢建邦、台州原市长孙炎彪,都因腐败沦为阶下囚。浙江省医药管理局原局长周航,则被查出受贿400多万,成为杨秀珠案前的浙江最大“蛀虫”。
另外,经高检院交办,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也由他们负责查办。去年8月31日,浙江原副省长王钟麓因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已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去年底,浙江省反贪工作在首次全国反贪系统综合考评中一举夺魁。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利星说,官员腐败,以前还是小打小闹。大部分都是利用当时的“双轨制”做点文章,倒买倒卖贵重物品、家用电器,数额不过三五万。
而现在的腐败者位子高,数额大。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诸多干涉调配的稀缺资源,犯罪数额动辄几百万、上千万,乃至几千万。何利星说,时移势异,腐败出现了新特点,但反贪检察官将一如既往,重拳打击。
昨天,来自浙江省检察院的消息,为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力度,省检察院渎职侵权处将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近日将正式挂牌。
改名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要求实施的。
“这也是宪法修改后要求尊重保障人权的需要。”省检渎职侵权处处长陈春玉说。渎职侵权检察涉及的罪名达42个。从2000年至去年底,省各级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共立案查处720多件案件,渎职侵权犯罪呈上升趋势。
不久设立的反渎职侵权局,将加大对此类“不落腰包的腐败”的打击。查处“昏官”玩忽职守等渎职和刑讯逼供等侵权犯罪,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有着积极意义。
(记者吕明合通讯员岳耀勇范跃红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