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长得文质彬彬竟杀了十多个人,凶手和我想像中的一点也不一样。”看到于波,烈士李炳男的妻子喃喃地说。凶手曾是一名武警
于波今年38岁,出生在丹东市振兴区一个普通家庭。“我是独生子,小时候我也有理想,后来在武警部队当兵时因小事和战友吵了起来,心里一直留有阴影。退役后,我没找到工作,就开始抢劫。”在回忆这段往事时,于波呆滞的眼睛亮了一下。警察被袭英勇牺牲
2000年6月20日零点15分,贵和派出所民警李炳男下班后步行回家,走到铁西区勋望街一居民楼楼下时,于波手持尖刀刺向李炳男后背。李强忍剧痛转身大喊:“我是警察!你给我住手!”并与歹徒展开搏斗,因伤势过重最终倒地。于波又向他胸部猛刺3刀,抢走李的包逃跑。身中4刀的李炳男奋力爬起,踉踉跄跄地追出20余米后倒在血泊中。牺牲时,李炳男仅34岁,加入公安队伍不到4年。曾和同事抓捕犯罪嫌疑人40余名,破获各类案件近百起。2004年4月,李炳男被追认为烈士。逗狗不成杀死主人
于波疯狂作案不分时间和地点,即使是白天也敢入室作案。于波心狠手辣,不分对象直接杀人灭口,有时只为了抢20元。
2000年5月30日,于波在于洪区杨士附近遇见被害人张萍(化名)抱着宠物狗,于波上前逗狗遭到拒绝,于波非常不满,用尖刀向张萍胸、背等部位猛刺数刀,致其死亡。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从1999年7月至2001年5月期间,于波在沈阳抢劫、盗窃19起,杀害无辜市民12人,民警1人,其中两人是抢劫强奸后被灭口,重伤2人,抢劫盗窃金额达6万余元。
2002年9月,警方顺藤摸瓜,终于将目光锁定在因抢劫罪正在监狱服刑的于波身上。
1995年9月,于波因抢劫罪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出狱后不久,2002年7月,他再次因抢劫罪被铁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正当他暗自庆幸时,两个月后东窗事发。
法庭上,于波对19项指控供认不讳。因于波涉嫌强奸罪,此案不公开审理。于波自知罪孽深重,表示对不起被他杀害的人。
5月9日,于波被沈阳中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