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单位和部门扩大范围使用“宁O”公安专段民用号牌,极少数民警不遵守交通法规,开“霸王车”、“特权车”的现象,宁夏公安厅党委研究决定,取消全区所有在用的“宁O”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全部换发地方号牌。(5月10日新华社)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的第一反应是,这样的措施真的能够管住特权车吗?恐怕其他人也会有这样的认识。记得《新华每日电讯》曾报道,去年针对海南的特权车,省长卫留成过问,交警部门发文整顿,百姓仍然说管不了。为什么群众不相信特权车能被“管住”?因为在特权车背后是有特权的人。“宁O”公安专段民用号牌,仅是特权车的一个标志,取消这个标志,并不意味着取消了特权车。同样,特权车只是特权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缩影,取消了特权车,也不意味着取消了特权。只要有特权存在,特权车也不可能真正被取消。
人们不相信特权车能被“管住”,是因为人们在现实中看到许多特权的存在。权大于法的事,以公权名义而行使特权的事往往就在人们身边发生。如前不久,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一位副秘书长竟然动用消防车为其住宅安装空调,假如他是一个布衣百姓,他能够动用得了消防车吗?当然是不可能的。那位副秘书长也承认,他找消防车装空调,是因为“自己有点人际关系”,谁都明白,所谓的“人际关系”不过就是“特权”的代称而已。这不就是不折不扣的特权现象吗?
国家公职人员,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是,当他们化“公权”为“私有”,当作私人权力去行使时,公共权力也就变成了特权。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绝不允许特权存在。因此,能否彻底治理特权车,重要的是要有一种制度能对滥用特权的行为进行问责,关键在于要限制和管理好国家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否则,一切都是空话,更怨不得老百姓摇头和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