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放学去哪儿?江北区蜀都小学二年级学生妮妮的答案是,到养老院——父母离异,她没了家。两年多来,她只好和数十名耄耋老人同住。
妮妮今年9岁,乖巧懂事,家原住在江北区嘉陵三村。1岁时,父母离异,法院将房屋和妮妮一起判给父亲陈某。2003年,陈因为赌博,将房屋卖掉。当年10月,陈将年仅7岁的女儿妮妮甩到猫儿石车站后人间蒸发。妮妮被好心人送到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四处寻找妮妮父亲无果,其母代某也拒绝接走小妮妮。
无奈,妮妮最后只有住进华新街敬老院,与那里的老人同吃同住。后来通过嘉陵社区努力,入读了蜀都小学,并吃上了“低保”。
据嘉陵社区干部介绍,妮妮一天天长大,为了孩子,嘉陵社区干部和敬老院工作人员多次与其母亲协商,希望能接回妮妮,但没收到丝毫效果。
8日是母亲节,在社区干部一再通知下,其母代某赶到嘉陵社区与妮妮见了一面。“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妮妮特地为母亲表演了自己精心准备的节目,但歌没唱完已经泪流满面。最后,她抱住妈妈:“虽然你一直没养我,但今天是你的节日,祝你节日快乐……”母女抱头痛哭,但代某最后还是走了。
昨日,记者辗转联系上其在南坪工作的代某。代称,当初法院判决妮妮应归前夫抚养,加上自己没房子,只能东家一天西家一天借住,无法接妮妮到身边抚养。
重庆新隆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平认为,虽然夫妇离异将孩子判给前夫,但作为母亲,代某仍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遗弃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张一叶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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