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首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三一重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出台。三一重工在公告中称,公司拟以2005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基准日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额为18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取得3股股票和8元现金,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将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告称,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股票对价自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次日开始上市流通交易,对价的来源由非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支付。三一重工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三一重工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5月10日以后,三一重工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如下:5月25日发布临时股东大会催告通知;5月31日发布临时股东大会催告通知;6月1日为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6月2日公司股票开始持续停牌,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次日复牌;6月2日至9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6月3日发布临时股东大会催告通知;6月6日至10日网络投票;6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王时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