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乐山日报讯
2000年4月,我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新生儿出生性别比已高达116.9,而国际惯例的出生性别比,只有105。也就是说,我国新生婴儿男多于女,比例失调的现象正日趋严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新生儿性别比失衡现象也较为突出。据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期间,我市的性别比达到了111.36,某些区县甚至已经高达124.25,情况相当严峻。性别天平何以失衡
居高不下的新生儿出生性别比例失衡,总结起来即为社会管理因素和生物学因素两方面。
社会管理因素主要是指出生婴儿的漏报、瞒报。漏报是由于计划生育及有关部门在管理上由于人力、经费不足或管理方法不善引起的。被漏报的既有男婴,也有女婴。但瞒报则是由于生育政策作用于妇女、家庭生育意愿引起的,瞒报主要是女婴。
生物学因素主要是指运用B超等医疗科技选择性流产、引产,还有轻视女婴造成的较高水平的女婴死亡率及溺弃女婴现象等。现代医学、遗传学技术的进步,正好为这些人提供了技术条件。中国传统生育文化具有浓厚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色彩。
在计划生育的工作上,人的观念是决定因素。除了科技发展之外,中国还有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各种生育手段和经验。只要育龄夫妇有生男孩的这种心理需要,那么他们就总能找到实现它的手段。这是一场与传统落后思想的斗争,仅有法规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还在于人们思想的转变,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我市目前尚未发现性别鉴定后选择流产的案例,但它作为一个全国的现象普遍存在着,这意味着我市仍然有可能存在着此类情况。性别失衡引出人口质量危机
首先是婚姻性别挤压问题。近20年来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积累效应已经显现出来,按上世纪90年代出生性别比外推,目前0~20岁人口中男性多出女性大致相当于20岁3个年龄组的人口数量,“积累效应”已相当可观。如果失衡的出生性别比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男性过剩的婚姻挤压会越来越严重。
其次是对家庭和社会的冲击问题。婚姻性别挤压对一夫一妻制家庭来说,是一股外来的冲击力。婚外恋、第三者插足增多,离婚率持续上升,传统家庭的稳定受到威胁。社会刑事案件增加,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重新抬头。如果出生性别比升高得不到纠正,便会更多滋生这些不道德和丑恶社会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
再是就业性别挤压问题。人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婴儿出生性别比升高并带动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升高,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将产生某些影响。男性劳动就业将变得更为困难,未来一二十年男性劳动力过剩和“就业性别挤压”将比较严重。
最后是养老保障结构问题。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时间差”实际出发,只能走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老年劳动者自我养老“三养”相结合的路子。鉴于目前出生性别比偏高实际,40年以后过低的老年性别比将会升高,孤寡女性老年将会减少,家庭养老在上述“三养”中的地位将得到加强,居家养老方式会有所增加。解决之道在于标本兼治
解决的思路在于标本兼治。2004年,市卫生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促进我市性别结构的平衡发展。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树立新时代的男女平等观,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生育观;高度重视,将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作为计生工作的具体项目,加强监管和跟踪服务;计生、卫生、工商、户籍管理等部门通力合作,依法行政,杜绝胎儿性别鉴定事件的发生;对不同胎次出生性别比升高作出具体分析,找出治本的方略;加强研究,借鉴国际社会可供借鉴的经验,促使出生性别比降低;坚决打击和取缔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李佳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