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乐山日报讯
郜晋
如今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各大超市都作出明确规定:没有商标的农产品不能入市。而许多地方的农民养的猪牛羊、种植的系列水果产品有了商标后,身价倍增,产销两旺尽开颜。目前,我国共有农产品注册商标约22万件,约占我国商标注册总量的8%。这些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对于开拓农产品市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现在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部门正在采取多种措施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而事实证明农产品使用和注册商标是一项比较有效实惠的措施。井研的“哈哥兔业”从2000年注册并使用“哈哥”牌商标以来,研制开发生产的“哈哥”牌兔肉干、全兔、冰鲜兔等系列产品畅销全国各地,深受消费者喜爱,“哈哥”牌商标也深入人心,成为市场征战的法宝。小商标闯出大市场。随着“哈哥”牌商标品牌的提升,有效地带动了产业的发展。仅2004年,该企业就带动乐山、眉山、雅安、自贡4市、13县10万农民养兔致富。养殖户户均增收5600元。这充分证明了“公司+农户+商标”新模式促农增收成效显著,也同时实现了注册一件商标,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商标战略理念。
随着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产品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在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不高,农产品供应主体广泛的情况下,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最好方法就是认牌(商标)购物,因此商标信誉对于吸引消费者显得尤为重要。故农产品注册使用商标已成为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走向市场的必要条件。我省也出现过一些农产品因未及时注册商标,被他人抢注,造成优势产品变劣势,经济损失惨重的教训。《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商标如果不注册,使用人就没有专用权,就难以禁止他人使用。所以,在农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有了注册商标后,还需做好注册商标的管理、使用和保护工作,把商标资源用活、用足、用好,真正使商标助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