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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05月11日18:41 来源:四川新闻网-宜宾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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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媒体宜宾日报二版
15年违章建筑终拆除
2005-5-11 0:33:43
(谢正伟记者李美琪)“轰-—轰——”,4月26日下午,随着推土机发出的几声巨响,位于翠屏区西郊川云中路附近的一间违章建筑渐渐在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为了拆除这间长达15年、面积不到10平方米的违章建房,翠屏区法院、市公安局金江分局、翠屏区检察院、西郊街道办事处、西郊派出所等相关人员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该违章建房是袁贺林于1989年6月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修建的。 1993年4月,袁贺林就该房占用的公路向当时的宜宾地区公路路政大队报批,获准,但路政大队同时提出要在得到规划部门批准后才能生效,但袁贺林一直未向规划部门报批。2003年1月,宜宾市城市规划局经调查核实后,对袁贺林作出了《四川省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3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房。袁贺林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于2003年3月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宜宾市城市规划局的处罚决定。袁贺林不服,又向翠屏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翠屏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行政判决,维持宜宾市城市规划局的处罚决定。袁贺林又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以败诉告终。宜宾市城市规划局于2003年8月向翠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翠屏区法院于2003年9月3日发出强制执行公告,后因其它特殊原因暂缓执行。其间袁贺林多次到翠屏区法院扬言,如果强制执行,她要死在违章建筑内。
怎样才能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维护社会稳定,翠屏区法院多次召开审委会专题研究这一案件,并主动向市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区人大、区政法委汇报,得到了各单位的广泛支持。考虑到房主袁贺林年龄大,体弱多病,且对立情绪非常大,为防止其在强制执行中出现意外情况,翠屏区法院执行庭法官相关单位的支持协助下,从法律、情理的角度反复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艰苦努力,终于成功拆除了长达15年的违章房屋。快速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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