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中山区法院大法庭里,随着一声清脆法槌声音的响起,担任审判长的该院院长梁军亲自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中山区法院大部分法官、人大代表和各媒体记者进行了观摩、旁听。与此同时,普兰店法院的院长高峰和其他两位副院长也共同开庭审理了一起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件。原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开展公开审判年活动,向社会公开表示接受人大代表评议和媒体监督,法院院长敲响了率先垂范提高庭审质量的第一槌。
担任审判长的中山区法院院长在审理中,充分运用规范化的庭审形式,展现了该案合法、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和作为主审法官应有的驾驭庭审能力,及围绕案件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当庭认证的能力。庭后,梁军介绍,为实实在在提高庭审质量,确保公开审判年活动不走过场,中山区法院正在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院长、副院长、庭长等都将带头开示范庭,使认真钻研业务、互相切磋审判技巧蔚然成风。
地处北三市的普兰店法院院长高峰在担任审判长期间,不但用得体的着装、语言、举止等向社会和其他法官示范公开审判的标准,还结合被告文化程度颇低的特点,耐心细致地告诉被告拥有的权利并详细解释庭审的基本程序和申请回避的具体内容。
随后,高峰组织人大代表就当天审理的案件进行了点评,介绍了规范的公开审判程序和基本内容。据了解,为提高法官庭审能力,该院作出铁的规定:从现在开始,各业务庭长每天都要旁听庭内的案件审理,审判委员会的成员每周都要旁听两次以上庭审工作。
法院院长亲自审理案件,这在我市法院系统尚属罕见,记者在旁听现场就此采访了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孙德润。孙德润介绍说,为确保公开审判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市中院制定了具体而有操作性的措施,并公布了对不达标部门及个人的处理意见,经评议不达标的将受到停职培训或调离审判岗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