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张旭东、毛晓梅)继三一重工推出我国证券市场首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另两家试点上市公司清华同方和紫江企业11日也发布公告,披露了各自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清华同方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10日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515609股,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非流通股股东可获得的转增股份,使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10股转增10股。这一方案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56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根据公告,公司股票5月12日复牌交易;6月3日为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6月6日起公司股票停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期限为6月6日至9日,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6日至10日,6月10日公司召开现场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
同日,紫江企业公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股,支付完成后紫江企业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紫江企业4家非流通股股东紫江集团、华都企业、紫都置业和伊思丽公司共同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一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一年内不超过4%,三年内不超过10%;第一条承诺期满后的一年内,只有当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3.08元时才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
紫江企业定于6月13日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此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7日至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