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丽锦)记者今天上午核实,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受贿案,已于4月底被移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侦查机关初步认定韩桂芝涉嫌受贿800余万元,较之原先纪律检查阶段的950万元减少了100多万元。
韩桂芝的犯罪行为若被检察机关认定,将成为继在二中院开庭审理的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绥化市原市长王慎义之后,在京审理的与“建国第一大卖官案”相关联的第3位黑龙江省高官。
据知情人士介绍,因韩桂芝的行为涉嫌职务犯罪,又是正部级干部,由最高检反贪部门直接负责,并联合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于2004年7月介入调查韩桂芝案。随后,市检一分院被指定负责审查起诉韩桂芝案。今年3月,市检一分院公诉处的检察官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韩桂芝案。据悉,检察机关对此案非常重视,从3月份起便开始封闭式审查,有别于其他案件“反贪侦查终结后再送公诉部门”,在韩桂芝案中,侦查部门调查一笔犯罪事实,提前介入的公诉部门便审查一笔。至今年4月底,侦查部门侦查终结,初步确定韩桂芝涉案金额为800余万元。
“虽然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了,但此数额仍非最后公诉意见。审查起诉阶段有2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机会,最后检方认定数额以起诉书为准。”一位知情人士强调,“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若认定证据不充分等原因可退回补充侦查2次,每次时间为1.5个月。因此,韩桂芝案开庭也许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韩桂芝其人
韩桂芝,女,生于1943年2月,大学毕业三年后于1968年到大兴安岭林区工作,一干就是20年。1988年,韩桂芝回到哈尔滨,先后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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