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法院审理的一起妻子杀夫案,让旁听者唏嘘不已。是什么让妻子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丈夫?面对亲情犯罪,留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
不幸女子渴望幸福
本案的被告人杨佳有着不幸的人生经历。15岁时,她得知父母只是养父母,就离家去寻找亲生父母。在亲生父母家,她过得并不习惯,最后又回到了养父母家。这次经历给正值青春期的杨佳心里留下阴影———她觉得自己是有两对父母的孤儿,心理变得异常脆弱。
在她20岁时,由于同事的一次玩笑,杨佳第一次割腕自杀,心灵的创伤则更深了。后来,杨佳组成了家庭,但婚姻仅维持了3年。离婚后,杨佳和儿子相依为命。3年前,年仅13岁的儿子自杀身亡,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失去了生活方向。她渴望着有一个爱人能帮她脱离苦海,给她带来幸福。
不堪受虐妻子杀夫
去年1月,通过征婚广告,杨佳认识了老田。老田在女儿4岁时丧偶,后来一直未婚,女儿已经上大学。对家庭和亲人的渴望使两人在认识4个月后走到了一起。杨佳对未来生活充满憧憬,但是,无情的现实却击碎了她美好的向往。“结婚后,丈夫炒股赔了一大笔钱,随后变得异常急躁,动不动就打我、虐待我。”杨佳在法庭上哭诉。
去年10月16日上午,老田又当别人面打了杨佳一个嘴巴。“回家后,他躺在床上睡着了,看着他若无其事的样子,想起我结婚这几个月来所受的委屈,我的脑子突然一片空白,就用装修师傅放在我们家砸墙的锤子,杀死了丈夫。”杨佳这样描述自己在案发时的心理。
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杨佳提起公诉。根据司法鉴定,杨佳患有情感性精神障碍抑郁症,是一种精神疾病,杨佳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案发时,她并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减轻或从轻处罚。
元凶:“受虐妇女综合征”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者张思宁分析说,现在家庭暴力时有发生,走向极端的就是自杀或杀人。
张思宁解释说,社会心理学有一个概念叫“受虐妇女综合症”,它最早是在20多年前,由美国临床法医心理学家雷诺尔·沃柯医生提出。沃柯医生在对400名受虐妇女的跟踪治疗和研究后发现,长期受家庭暴力虐待的女性,通常会表现出一种特殊的心理和行为模式,它包括家庭暴力的周期性和无助感两个概念。家庭暴力的发生有周期性。它通常分三个阶段,即紧张情绪的累积阶段、家庭暴力的爆发阶段、施暴人道歉双方重归于好后的平静阶段。受虐妇女长期受暴后,通常会产生一种无法摆脱施暴人的心理,这被称为“后天无助感”。因为,无数次的挨打和失败的反抗,使她们变得逆来顺受,直到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超过了她们的承受能力,最终导致自杀或杀夫。减少亲情犯罪需全社会参与
如何让夫妻关系变得更融洽,减少亲情犯罪案件的发生?市法院一位法官呼吁:一是要树立家庭道德观念,培养对家庭、对亲人的责任感与爱心,让人们更多的用真情与爱心化解各种矛盾与纠纷,学会理智与克制,宽容与礼让;二是要筑牢反家庭暴力防线,要采取社会介入、社区监控、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等方式,最大程度地消除家庭暴力,使每个家庭充满亲情与和谐;三是要加强心理问题矫正,应加大宣传,开展心理矫正方法的普及,加快心理矫正机构的建设,确保人们在心理上出现问题时,能被及时矫正到正常人的轨道上来;四是要营造有效约束环境,通过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使法律成为约束每个人行为的有效力量,强化公民的守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自我控制能力。本报记者周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