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铁路扳道员燕铁军上夜班时感到不适,坚持到早上7点才离开工作岗位,没想到在去医院的路上吃早点时心脏病突发猝死。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燕铁军吃早点时猝死不算是工伤。死者家属不服这一决定,将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起诉到法院,要求认定为工伤。昨天上午,这起行政诉讼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猝死的扳道员燕铁军原来在北京铁路分局宣化站运转车间工作。他的家属在法庭上称,去年6月26日晚燕铁军上夜班,到次日凌晨3时许,燕铁军突感不适,但仍坚持工作。到早上7时,他病情加重无法工作下去,一名工友代燕铁军向值班站长请假经同意后,陪同燕铁军去医院看病。路上两人吃早点时,燕铁军刚吃了一口,就一头栽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燕铁军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不能认定工伤。
原告认为,燕铁军在27日凌晨3时已经突发疾病,凌晨7时请假离开岗位去就医,在就医途中昏倒死亡是疾病不断加重的结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视同工伤。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决定是错误的。
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法庭上辩称,燕铁军虽然在当班时间身体感到不适,但他离开工作单位,自行骑摩托车去自由市场买蒜后到餐馆吃早点,在吃早点过程中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抢救。因此他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视同工伤的认定条件。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原来的认定结论。
东城法院行政庭受理此案后,依法通知北京铁路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庭审中,北京铁路局也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案还需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