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电 近日,南通市出台文件,抑制房地产投机炒作,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文件要求,开发商的全部楼盘申领预售许可证都必须实行网上申报,开发商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正本后方可进行公开预售。各开发商不得对未具备预售条件的房源进行内部预订,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购房款;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律实行实名签订,一经签订、备案,不得擅自撤销。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买卖双方必须向房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撤销的房源一律按规定程序公开对外销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通过网上备案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发放初始登记证明单。房管部门还将把开发商销售合同撤销率作为年终对其信誉等级评定的考核内容。
此外,文件严禁开发商和房产中介机构投机炒作楼盘行为。对开发商参与期房转让活动的,房管部门将吊销其项目预售许可证,并将参与当事人调离原岗位;对开发商与房产中介机构串通操作,以及房产中介机构办理期房、预售合同,挂牌从事期房炒作的,一经发现,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其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对举报开发商、房产中介机构及房地产从业人员和干部党员违规炒作房产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对列入“黑名单”的违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同时给予相关处罚和处理等。(丁亚鹏)(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