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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05月13日17:14 来源:四川新闻网-遂宁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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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信访条例》5月1日起实施
上级受理部门开具“来访事项转送单”
2月内受理机关将作出书面回复
上级信访机构将对没有结果的信访件进行督办
从今年5月1日起,新的《信访条例》开始实施,让多年来群众的上访难变得有章可循。5月11日,记者就亲身感受了这一变化。
“我那个房子一直没通电,生活根本没办法……”上午9时,记者来到市信访接待室,一位来访者正在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认真做着记录。上访者是蓬溪县明月镇的付华建。
在了解了他的基本情况后,工作人员对她说:“按照新的《信访条例》,我们将把你的上访情况转交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填好印有编号的“来访事项转送单”,工作人员说:“当地政府会给你开受理通知单。在2个月内,对你的上访作出书面回复。”“如果2个月没结果,你可以要求我们进行督查督办。”
听了信访办工作人员的回答,付华建满意地离开了。
上午11点,一名手拿律师证的男子带着几名市民来到信访接待室,反映一案件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满。信访办工作人员打住这位律师,“你刚才说的这种情况,新条例的第三章第14条有规定,不在我们受理范围之内。你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并给他们讲解了新《信访条例》的。
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虽然信访办不受理这件事情,但仍然将按照条例规定,发给他们一张不予受理的通知单,他们可以拿着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记者手记:
“门难进,脸难看”是市民过去对政府部门的评价。为什么市民的上访一来二去没了音讯?为什么许多上访的信件,被各部门间互相推诿,而最后石沉大海?说到底就是,权责不明。如今,新《信访条例》的施行,解决了这些遗留问题。是否受理来访?是否解决来访?各部门都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给来访者一个准确的答案,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
(刘永红 本报记者 郭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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