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8岁的吉林女子李艳杰及她的6名男同伙在短短两个月内,在丰台地区连续6次入室抢劫了14名女子,还将两名事主强奸。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艳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艳杰的6名同伙也被处以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8年不等的刑罚。
据介绍,这伙人专门对独居或结伴同住的女青年下手。从去年6月3日至8月1日,他们经过预谋踩点后,先后闯入本市丰台区石榴园北里、南里,石榴庄东街二区及丰台区南顶村肉联厂宿舍等处,以威胁、捆绑、殴打或冒充警察等手段,入室抢劫6起,共抢得14名女事主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5万余元,抢劫过程中致1人轻微伤,并强奸两名女事主。
据了解,他们入室的手法也多种多样。有时直接在深夜或凌晨用铁棍撬门而入;有时尾随事主身后,趁其开门时,强行入室,捆绑威胁;还有一次冒充查水表骗事主开门。
法官提醒广大女性,一定要提高警惕,对跟随在身后的陌生人不论男女都要多个心眼儿,遇到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警;遇到要查水表、煤气表的人,有条件的话可先通过猫眼观察对方或对其发话提问,判断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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