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曾经报道过的“行政许可法第一案”的富润家园149名业主状告北京市规划委一案,在经历了一年零两个月的诉讼后,昨天上午重新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一审时法院判决市规委败诉,市规委提出上诉。2004年12月20日,市一中院裁定此案发回重审。
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近200名业主早早地来到法院。据称为了旁听此案,业主们整整租了3辆公共汽车。业主们说,他们共集资了5万来打这场官司。
庭审中,业主代表出示了为此次重新审理精心准备的新证据———《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如果开发商取消原方案中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腾退出的绿地可做公共绿地或体育活动场所。
庭审中,市规委在庭上也出示了新证据。
昨天,记者就上一级人民法院在何种情况下会作出案件发回重审的处理,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据介绍,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对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有误或程序有问题,就将作出发回重审的处理。
案件回放
2003年8月,富润家园业主们得知,原规划是小区配套工程的幼儿园竟被开发商“合法”出卖,即将成为一座洗浴中心。为此,富润家园的149名业主集体起诉北京市规划委。2004年7月10日,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撤销被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向第三人北京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此案是2004年7月1日我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本市首起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许可案件,所以有“京城行政许可法第一案”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