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只有月收入290元的低保户才能申请的廉租房,今后将有更多的北京人可望享受到这一政策。记者昨天从市建委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报告中获悉,北京正计划将申请廉租房的月收入线标准放宽到590元。新标准预计在2至3个月内实施,申请程序与原来一样。
根据《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最
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的城镇居民才有资格申请廉租房,而城八区里符合这些条件的家庭还不到住户总数的2%。此外,按照目前290元/月的最低收入标准界定,廉租房目前只适用于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如军烈属、残疾人住户等需保障的特殊家庭。
为此,市建委计划适当放宽廉租房收入线标准,拟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人均月收入590元的家庭”纳入廉租范围。如此一来,很多虽然月收入高于290元,但仍无经济能力解决住房困难的危旧房区低收入家庭,也可享受到廉租房的政策。
市建委住房发展与保障处副处长于雷表示,该计划已上报市政府领导审批,预计两三个月内就可以开始实施。新的标准实施后,廉租房的申请程序将与原来一样。(记者于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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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申请人条件
1.持《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革命伤残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定期补助领取证》等证明的优抚对象;
2.原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3.配租人口必须两人(含)以上,且主申请人必须兼具城八区非农业户口的常住居民、优抚对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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