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近日,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做出九项服务承诺,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更好地支持、服务非公有制发展。
这九项承诺一是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及其他领域。
二是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投资自主权,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项目许可和管理体制,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使用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除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规定禁止投资或需进行核准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三是凡符合政策规定且申报资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定调价费审批、申办《收费许可证》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价格投诉举报随时受理,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投资方向指导目录(鼓励、限制及禁止投资项目目录)等信息,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询服务。
五是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正常的监督、管理、服务职能。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行政处罚以教育纠正为根本目的,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六是加强对涉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收费的监管。落实国家清费治乱减负政策规定,及时清理、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全面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乱收费行为。
七是进一步完善收费许可证、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所有执收单位进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收费,必须出示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填写《企业缴费登记卡》等有关内容,并出具统一票据,否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以拒缴。
八是建立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制度。选择不同类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作为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九是办事人员在为部门、企业、群众服务时,违背上述承诺,经调查属实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公开检查、戒勉、停职检查或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还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0951)6032175 和(0951) 603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