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尾随受害者孙玲伺机作案未遂;受害者家属要提出20万元民事赔偿,5日,从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开往长春的中巴车行驶到开运街附近时,车内一男子突然用仿真手枪将23岁女乘客孙玲打死,随后又用枪托将另一名女乘客代娜(化名)打伤后逃离。5月12日,经过百余名刑警7天的努力侦查,犯罪嫌疑人姜树森落网。
本报讯 经过长春警方7天的缜密侦查,“5·05”枪击案成功告破。昨日,记者继续进行了追踪采访,了解到此案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导火索 听说心上人有对象
促使姜树森突然作案的导火索是什么呢?记者了解到,凶手姜树森尽管与孙玲仅接触过三次,但孙的身影却在姜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去年冬天,姜在其亲属的婚礼上意外遇到了孙玲,想到孙玲曾拒绝过他,他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后来他又听说孙玲已经有了男朋友,后者不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比他强,因此,姜越想越嫉妒,动了杀机。
凶手 凌晨四点起来作案
4月份,姜树森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把仿真手枪和20发子弹。4月末的一天,他曾尾随受害者孙玲伺机作案,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得逞。
案发当天,姜早早就起床了,凌晨4点钟,他便来到孙玲家门附近等待。孙玲出了家门上车后,他见孙玲坐在车上将头埋下欲睡觉,趁着这个机会,他偷偷地上了车,坐在了车的最后面,不到一个小时,血案便发生了。
家属 欲提出20万元民事赔偿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受害者孙玲的家中。 “以前女儿回家时第一句话就是喊‘妈妈’,这回没有人喊我了……”孙母嘴中不停地叨咕着。孙家人告诉记者,孙家要在刑事判决的同时提出20万元的民事赔偿,来补偿养育女儿23年的损失。
死者 得不到公路意外保障金
在中巴客车上发生了枪击事件,受害乘客能得到保险金和公路意外伤害保障金吗?
记者在长春市交通局运管处了解到,我省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障金制度是2003年开始实施的,其目的是当客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客车所属企业或业主没能力赔偿旅客损失时,行业管理部门可以从这笔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给予旅客赔偿。然而,中巴客车上的枪击事件是一起恶性的突发事件,已经超出了交通事故的范畴,因此,受害者孙玲得不到这笔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障金。
律师 车主应负有连带责任
吉林省某律师事务所的骆律师认为,中巴车的车主在这起枪击事件中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乘客买票乘车,就等于与车主之间签订了合同,车主就有保障乘客运输安全的义务。因此,中巴车车主在此次事件中应该负有连带责任。(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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