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省教育厅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全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教育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高校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证、收费公示、校务公开等项制度也得到了较好落实。但由于体制和机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未能很好解决,个别学校仍然存在着不合理收费和违规收费现象;一些地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落实不到位,转移支付对教育划拨的比例得不到有效保障,“一费制”的实际效果没能完全显现出来;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挪用、挤占教育经费和搭车收费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规范和治理。
突出治理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要坚决制止“一费制”以外的另行收费和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坚决制止任何部门截留、挤占、平调、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确保学校公用经费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要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严禁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要重点治理违规录取、招生乱收费和中介诈骗三个突出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惩防并举。
今年,准备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处罚办法,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收费听证、收费公示等项制度,让学生家长清清楚楚交费,社会明明白白监督。要统筹区域和城乡教育的发展,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到实处。推进高校按新机制和新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贫困学生能够得到助学贷款。
此外,还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教育行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