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让建筑农民工睡通铺
本报讯(李征赵丽娟)省建设厅日前下发《改善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作出规定。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利用6个月的时间,对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对农民工生活环境与生活条件做出了明确要求:
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沐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备等临时设施。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并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生活区内要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4层宜设置临时厕所。生活区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沐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沐浴喷头;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封闭围挡的高度不得小于1.8米。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