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难退休
本报记者王俊卿
因为身份是公办教师,岗位在民办学校,徐隐萍到了退休年龄却办不了手续。在新乐市,像徐隐萍这样的教师还有一百二十多名,而徐隐萍第一个到退休年龄。
5个月办不下退休手续
5月13日,徐隐萍再次从人事和教育部门失望而归,她的退休手续又没有办成。5个多月来,她已记不清往这两个部门跑了多少趟,也不知道还要跑到什么时候。她不明白,自己在教育战线上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该退休了,手续怎么就办不下来?
徐隐萍出生于北京,1968年作为知青到黑龙江屯垦戍边。1973年,她开始在当地学校任教,1986年调到新乐市,先后在两所公办小学任教至2000年。这年7月,经新乐市教育局批准,她离开原来的学校,到当地一所民办小学任教至今。从那时起,徐隐萍的工资、医疗和养老保险均由民办小学承担,而档案仍留在新乐市教育局。
去年11月2日,徐隐萍年满55周岁,到了退休年龄,她开始办理退休手续,但至今也没有办成。
人事部门:民办学校不归我们管
据新乐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董文善介绍,虽然徐隐萍的身份仍是公办教师,但因现在民办学校任教,就不能从公办学校退休,而民办学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性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属于人事部门的管理范围。
董文善提出两个方案。一是徐隐萍辞去公职,把个人档案交由人才市场托管;二是教育局出具介绍信,将徐隐萍的档案转到人才市场。之后,由人才市场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但这都要补交档案保管费。”
教育部门:公办、民办教师是平等的
新乐市教育局局长赵晖说,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间的合理流动,是符合相关文件精神的。
赵晖认为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因而,他认为,从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只存在退休后哪个单位来交纳养老金的问题,其他问题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