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的李国轻在大街上被派出所抓走,几个小时后被以吸毒成瘾为由强制戒毒3个月。后来,被放出来的他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根本就不吸毒,更没有任何毒瘾,是派出所刑讯逼供,屈打成招。5月13日上午,此案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在法庭之外,一名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也有与李国轻相似的遭遇。
我不吸毒,但屈打成招
李国轻,男,35岁,平顶山市宝丰县人,井下采煤工。据李国轻称,他不喝酒,也不抽烟,更未吸过毒,因此身体强壮,几乎天天都下井上班。
李国轻说,今年1月12日上午10时许,他到平顶山商场准备买双皮鞋,没想到刚到商场门口,就被3个人强行带到一辆车上。3人自称是卫东区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的民警,抓他的原因是有人举报他吸毒。
李国轻说,“他们把我带到五一路派出所,先把我关进一间屋子里拳打脚踢,问我为啥吸毒。我不承认,他们就拿出一个杯子,让我做尿检。”
“一会儿,他们说检查结果出来了,阳性,证明我肯定吸毒了。他们硬要我在一份材料上签字承认‘我吸毒’,我不承认,他们就用一部能发电的老式电话机电我,还打我。”
“我实在被折磨得受不了,就只好按他们说的开始写检查。他们说一句,我写一句。但是写到‘我吸毒’3个字时,我坚决不写,他们于是就替我写了‘我吸毒’3个字,然后强行拉着我的手按了指印。”
当天下午5时,卫东区公安分局对李国轻做出了强制戒毒决定书,然后将他送进了平顶山市强制戒毒所,开始了长达3个月的“强制戒毒”。
“一个不吸毒的人被关到戒毒所里,你说那是啥滋味?我那个号里有12个人,他们都吸毒,毒瘾上来了整天不停地闹。他们不停地吸烟,我不吸烟,呛得我实在受不了,只好到窗户边透气。他们还打我,折磨得我死去活来。有一次,我实在受不了,上吊自杀,又被他们拉了下来。”
“戒毒所里有好心的管教干部对我说,只要真是被冤枉的,出去之后可以告公安局。本着这样的想法,我坚持着熬完了3个月。”
出来后,李国轻才知道,由于长期旷工,矿上已经把他开除了。4月26日,李国轻向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卫东区公安分局撤销对他做出的错误的强制戒毒决定书,并赔礼道歉、安排工作,赔偿相关损失。
他不像是吸毒人员5月13日上午,在法庭上,卫东区公安分局称,李国轻的笔录证明,他承认自己从2003年开始吸毒,吸的是“老黄皮”(一种毒品的俗称)。
而平顶山市戒毒所一名管教民警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明确表示:“据我的观察,李国轻不像吸毒人员。”在李国轻3个月的“戒毒时间”内,戒毒所也没有李国轻使用戒毒药物的记录。其次,李国轻所在的工作单位平煤四矿采煤二队出具的证明显示,2004年,李国轻除了7月份因手指受伤住院1个月之外,其余334天中出勤天数为303天,几乎天天都在井下采煤。
对此,李国轻的代理律师梅和平在法庭上质疑:“井下采煤是非常重的体力劳动,如果李国轻真的从2003年就开始吸毒,他怎么能胜任如此高强度的工作?”和李国轻同住一室的工友王石头也证实,他两年来从没见李国轻吸过一根烟,更没见过李国轻吸毒或有毒瘾发作的症状。
民警花钱“买”吸毒者5月13日上午11时许,卫东区人民法院宣布庭审结束,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在庭审结束的时候,平顶山市一名市民魏里堂向记者反映,他也有与李国轻相似的经历。
据他说,他自己开了个小饭馆。今年1月5日晚10时,他在饭馆里准备关门时,4个自称民警的人将他带到湛河区公安分局,给了他一支烟抽后,说他涉嫌吸毒,带他去做尿检。然后民警说他的尿检呈阳性,于第二天一早将他送进市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3个月。
在戒毒所待了61天,经受了非人折磨后,魏里堂向戒毒所交了3000多元钱,才被放了出来。而同李国轻一样,魏里堂的单位、家人和朋友等都能够证明,他根本就不吸毒。而由于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人员,他的生活被彻底打乱,整天提心吊胆,害怕再次被无辜抓去强制戒毒。
一位有着多年缉毒经验的缉毒民警向当地媒体记者透露:由于有些地方公安机关对民警下达了工作“指标”,因此一些民警为了完成任务不择手段。除了像李国轻这样的情况之外,有的民警甚至花钱从外地“买”戒毒人员送到本地接受强制戒毒。也有吸毒者向当地媒体记者承认,自己就曾经被民警“买”过。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