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丁岚) 南京一名高中男生发现自己喜欢的女生在与他人谈恋爱后,一气之下竟将“情敌”刺成重伤,昨日他被南京检方提起公诉。
现年17岁的小强是南京城北某学校的高二学生。从上高中起,小强就非常喜欢同班的女生小洁,但小洁却一直对他不理不睬。2004年12月20日中午,小强约小洁下午放学后一起去附近的商店采购圣诞节礼物,被小洁一口拒绝。圣诞节那天上午,小强送给小洁一只包装精美的布袋熊,但小洁却当众说自己根本不喜欢熊,并因此拒绝接收礼物,这让小强的自尊心很受打击。当天,小强听同学说,小洁早已和同年级男生小方好上了,两人还经常一起到学校附近的小公园里约会,小强心里更不舒服了。
12月31日下午放学后,小强在校门口拦住小洁,追问她是不是在和别人谈恋爱,小洁没好气地告诉他:“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正说着,小方也走过来,小洁一看到他马上亲热地迎上去,两人相拥着离开了学校,这场景让小强的内心再次受到重创。
今年1月4日下午3点多钟,小强多次拨打小洁的手机,执意要她出来谈谈。半小时后小洁和小方一起来到了小强指定的地点。小强一看到小方,便气不打一处来,他让小方回避一下,说要和小洁单独谈,但小方不答应,两人因此吵了起来。小强一气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着小方的腹部连刺了两刀,造成小方的小肠脱出了腹腔。经鉴定,小方的伤情为重伤,九级伤残。事发次日,小强在家长的陪同下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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