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车宣本报记者龚锐
记者昨日从市车管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及驾驶员收费管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车辆证照办理的收费标准作了调整,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对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拖拉机发放号牌时,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
机动车号牌、证件收费
标准见表一,中间包括了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的费用。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证的收费标准见表二。行驶证和临时行驶证的收费,均包括证件所附照片的拍摄费和照片的塑封费。
补发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均按上述标准收费,不得加收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每个一元。
安全技术检验收费
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对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时收取。收费标准见表三。人工检验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安检机构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应免费复检一次,第二次以上的每次复检减半收费。
驾驶许可考试收费
汽车、低速货车每人每次560元;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每人每次280元;持军、警、境外驾驶证申请换证者,残疾人申请考试者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对驾驶许可考试不合格者,每个科目应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申请重新考试时,收费标准按规定标准执行,其中理论考试减半收费。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第一次达到规定分值的重新考试时,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考试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再次达到记分规定分值重新考试者按规定标准收费。
据悉,上述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实行银行代收,统一上交国家财政。调整项目中,变化最大的是驾驶证遗失补办、机动车新车上牌和摩托车检测3项,其中驾驶证遗失补办原来收费140元,现在只需10元,机动车新车上牌原来要收200元,现在只需100元,摩托车检测原来要收100元,现在仅需5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