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天下午2时许,东城区北新桥头条53号院内,施工工人挖出近30瓶透明的玻璃瓶,没有任何标志,里面盛着不明液体,其中有6个大瓶,均为细口、软木塞,可盛满30升至35升的液体。经消防部门特勤人员检查,该液体轻微易燃、无毒。
据了解,当时该地正在进行一户一表的水管改造工程。施工者在地下30厘米处下镐时,发现了一个像酒瓶一样的玻璃瓶,因为用力过大,瓶子碎了,瓶中流出了一些透明的液体,闻起来像酒一样。居民报警后,民警和消防队员赶到,马上疏散了院内20多户居民。随后工人又挖出了十几个瓶子,最后总共找到6个大瓶和20多个小瓶,瓶内都装着液体。
据东城警方介绍,东城治安支队负责危险物品管理的民警,利用检测放射物的设备,对其检测没有发现放射性物质,因为闻起来有酸味,又进行可燃性检测,发现这些不明液体可以燃烧。随后东城警方向市公安局汇报了这个情况,市公安局、消防局和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的相关同志赶到现场,经检查,该液体无毒可燃。协商过后这些不明物体已经移交给东城区环保局,目前还没有进一步消息。
有关媒体猜测,这院子以前属于姓娄的一个大户人家,是解放前的法官。新中国成立时,国家曾有一段时间禁酒,可能是那时候埋在后院里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