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沙区区委、沙区纪检委、沙区人民检察院以及西南政法大学举行的预防经济与职务犯罪教育研讨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各类经济犯罪形形色色,一些利用“小职务”贪大钱”的案件更令人触目惊心。
A高校蛀虫
据悉,目前大学经济犯罪正随着高等院校改革和办学的进一步自主化,出现了多渠道、宽领域的倾向,并且与高校招生自主权进一步扩大等息息相关。如考试成绩可以更改,毕业班文凭可以买卖等。
学籍管理员“卖文凭”
原重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员雷起潜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二十名夜大学生未及格成绩改为及格,发给了毕业证书,事发后,沙区检察院认定雷收受贿赂19080元人民币。
科长贪污特困奖学金
昨日的研讨会公布了原重庆大学学生工作部奖贷金办公室主任杨霖以发放特困奖学金的名义贪污25000元公款的事实。杨霖此前担任重庆大学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及贷金管理科科长,他以重庆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放特困奖学金的名义,从重庆大学计划财务处领出现金25000元,以重复报账的方法将25000元据为己有,最后被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招生“拉赞助”13万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处学生科科长贾德伟利用外出招生之便,以录取学生必须收取赞助费为由,先后收取七个学生家长的贿赂13.8万元现金,其中收取最多的为四万元。案发后,贾德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卖票工挪用资金7万
另一起案件的主角张华原本是西南政法大学一名工人,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会专门出售电影票、舞票,她采用出售电影票、舞票不按财务制度规定进银行,或将现金支票底根隐匿不交给会计做账等手段,将单位资金70878.72元挪作私用、其中有66500元系超过6个月未归还。事后,张华主动向该大学工会负责人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归还了价值31390元的赃款赃物,最后被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
B其他领域
昨日参会人员研究得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是这些犯罪分子疯狂犯罪的“理论支撑”,他们利用手中仅有的哪怕一点点权力,也敢于冒险进行经济犯罪。
收费员贪污停尸费
原石桥铺殡仪馆工人田正茂贪污尸体存放费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田正茂原在石桥铺殡仪馆工作,后到殡仪馆下属的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太平间负责开票、收费、制作收入报表以及将收取的尸体存放费等钱款上缴殡仪馆财务等工作。2002年12月至2003年8月期间,田正茂采用收款不上缴的方式,将其收取的尸体存放费等钱款共计6万余元据为己有后逃离。2004年7月5日,田正茂到重庆石桥铺殡仪馆投案自首。记者杨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