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5月17日消息为保护雪莲,乌鲁木齐有关部门下发通知,从今日起,各大洗脚、美容等行业将一律禁止使用雪莲产品及雪莲半成品。
通知要求,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雪莲收购加工和经营活动,禁止收购加工经营带根或未成熟(花芯小于3厘米)的雪莲。雪莲销售范围仅限于飞机场、火车站、大型超市、商场、药店和主要旅游市场,其它场所严禁销售。
乌鲁木齐市草原监理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雪莲产品在首府一些洗脚行里非常热销,且大部分没有办理收购使用雪莲的手续,其使用的雪莲多为变质散株,无药用价值。
据介绍,雪莲是草原上多年生的草本药用植物,也是新疆珍稀药材之一。乌鲁木齐多年以来一直是全疆雪莲等草原野生植物的集散地,随着近年来雪莲在制药、保健品等领域的广泛应用,非法采集、收购、出售等违法现象十分严重。由于长期人为的不合理采挖,使目前新疆雪莲等野生植物的原始资源破坏比较严重。
乌鲁木齐市草原监理所副所长冯立涛告诉记者,6月到8月,首府将陆续开展雪莲资源保护工作执法大检查,今后在保健行业中发现违法收购使用雪莲的行为,将按照《草原法》的有关规定,最高处罚3万元,没收野生植物及非法所得。举报监督电话:0991—46130144616264.(据都市消费晨报)(编辑:闫文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