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明杰)为了发财,农民吴德江把心思动到了清查廉政资金上。他冒充中共中央工作人员,向17省省委、省政府发伪造公文,并将警方往其账户内投放的“诱饵”一口吞下。今天上午,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他2年有期徒刑。
2003年12月22日,吴德江在北京市朝阳区八王坟附近通过他人伪造一张姓名为“吴清廉”的居民身份证,并于同日持该伪造证件以“吴清廉”的名义在中国银行现代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朝阳支行金台路分理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开发区支行现代城分理处设立三个账户。2004年3月下旬,吴德江在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将伪造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自查清查活动的通知》寄往四川、山东、广东等十七省的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等党政单位,要求各省撤销廉政账户,并于2004年7月1日前将各种贪污受贿及未能拒收的现金汇入以“吴清廉”名义开设的账户内。
北京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接到报案后,为侦查需要,先后3次汇入“吴清廉”账户共计人民币3000元,后被吴德江取走人民币2900元并挥霍。2004年5月11日,公安机关在山东省烟台市71887部队招待所311房间内将吴德江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吴德江的诈骗行为被公安机关及时发现,部分犯罪系未遂,但他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既伪造了中央国家机关公文,又冒充了中共中央名义,诈骗对象涉及全国十七个省的党政单位,社会影响恶劣,且实际占有并挥霍了公安机关为查获其而投入的人民币2900元,因此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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