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聘价格监督员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高诒茜报道:本月起广东省将正式启动“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该举措为全国首创,一年后全省大部分社区居民的各项民生价格、收费在社区里就可以一目了然,并通过义务价格监督员解疑释惑。
据广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小川介绍,社区价费公示范围是以“城市社区”为单位进行公示,在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中,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也列入其中。
公示项目包括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如水、电、管道燃气、停车、电信、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代收费项目等,具体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自定。
公示内容要求包括具体价费项目、计算单位、价格水平或收费标准、定价形式、价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取对象、价格举报电话等,但这些内容必须经过物价部门审核,并标示“××市(或县、区)物价局监制”字样。
除公示之外,物价部门还将建立起社区价格监管服务网络,聘请人员担任街道、社区价格服务监督联络员,并根据居委会推荐,聘请居民作为社区价格义务监督员。目前,广州市已出台措施,由市和区、县级市物价部门共同出资,以每月每人30元标准在全市1500个社区每区聘请一名义务价格监督员;深圳市则已在全市168个社区设立价格工作联系点,发展420多名物价监督员和物价联络员。
(日京/编制)